Hi,下午好!
今天是
园区资讯
最高奖1亿元,南京支持发展总部经济
发布时间:2022-03-31

总部经济对城市的经济、就业、产业、城市功能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正被越来越多的城市纳入发展战略之中。近日,为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南京市总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 — 2024年)》(下称《计划》),捧出真金白银支持引进、培育、壮大总部企业。


《计划》包含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政策、保障措施六大部分。在系列扶持政策中,《计划》提出对于新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落户奖励最高可达 1 亿元,对新认定的总部企业,首次入选世界 500 强给予 3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 年南京计划新增总部企业超 120家


总部经济已经成为城市发展重要驱动力,2019 年至 2020 年,两年间南京新增总部企业 120 家,超额完成原定 100家计划。《计划》对未来三年目标及重点工作作了明确部署。


发展目标上,提出到 2024 年,南京新增总部企业 120 家以上,新建高端商务楼宇 80幢以上,逐步形成以总部经济集聚区为核心、总部经济重点园区为依托、既有平台载体为补充的总部经济发展新格局。


发展区域上,以江北新区、河西新城和南部新城三大总部经济集聚区为核心,以玄武铁北、鼓楼滨江、栖霞燕子矶、雨花软件谷南园、江宁百家湖九龙湖五大总部经济重点园区为依托,推动总部企业集聚发展。


招商方式上,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开展头部企业总部专项招引工作,各区、板块量身定制个性化招引方案,积极招引各类总部企业。


此外,除了精准招商,还将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聚焦综合实力强的本地行业龙头企业、前景预期好的高成长企业和大型企业在宁办事处、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机构,引导和支持其加快提升能级。


分类扶持总部企业,最高奖 1亿元


《计划》指出,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可享受总部落户奖励、研发总部奖励、经营贡献奖励、提档升级奖励、人才激励奖补、办公用房补助等 6项奖励政策。


总部落户奖励,对于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最高可按其在宁实收资本的 6% 给予不超过 1亿元奖励。


研发总部奖励,对于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连续三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 50%给予奖励。


经营贡献奖励,营业收入和地方经济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的总部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前两年度最高值部分的 50%给予奖励。


提档升级奖励,总部企业首次入选各类 500 强榜单给予最高 3000 万元一次性奖励。总部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并将其迁回我市,给予 500万元奖励。


人才激励奖补,对年薪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50 万元及以上的总部企业在宁高层次科技人才,根据其科技贡献情况给予每年最高 50 万元、总额最高 100万元奖励。


办公用房补助,总部企业在我市新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分别给予最高 500 万元和 200万元奖励。


此外,经认定总部企业,《计划》指出,还将提供建设用地支持、融资服务支持、通关便利支持、优先推荐支持等 4项服务举措。


来源:现代快报


总部经济对城市的经济、就业、产业、城市功能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正被越来越多的城市纳入发展战略之中。近日,为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南京市总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 — 2024年)》(下称《计划》),捧出真金白银支持引进、培育、壮大总部企业。


《计划》包含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政策、保障措施六大部分。在系列扶持政策中,《计划》提出对于新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落户奖励最高可达 1 亿元,对新认定的总部企业,首次入选世界 500 强给予 3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 年南京计划新增总部企业超 120家


总部经济已经成为城市发展重要驱动力,2019 年至 2020 年,两年间南京新增总部企业 120 家,超额完成原定 100家计划。《计划》对未来三年目标及重点工作作了明确部署。


发展目标上,提出到 2024 年,南京新增总部企业 120 家以上,新建高端商务楼宇 80幢以上,逐步形成以总部经济集聚区为核心、总部经济重点园区为依托、既有平台载体为补充的总部经济发展新格局。


发展区域上,以江北新区、河西新城和南部新城三大总部经济集聚区为核心,以玄武铁北、鼓楼滨江、栖霞燕子矶、雨花软件谷南园、江宁百家湖九龙湖五大总部经济重点园区为依托,推动总部企业集聚发展。


招商方式上,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开展头部企业总部专项招引工作,各区、板块量身定制个性化招引方案,积极招引各类总部企业。


此外,除了精准招商,还将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聚焦综合实力强的本地行业龙头企业、前景预期好的高成长企业和大型企业在宁办事处、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机构,引导和支持其加快提升能级。


分类扶持总部企业,最高奖 1亿元


《计划》指出,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可享受总部落户奖励、研发总部奖励、经营贡献奖励、提档升级奖励、人才激励奖补、办公用房补助等 6项奖励政策。


总部落户奖励,对于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最高可按其在宁实收资本的 6% 给予不超过 1亿元奖励。


研发总部奖励,对于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连续三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 50%给予奖励。


经营贡献奖励,营业收入和地方经济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的总部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前两年度最高值部分的 50%给予奖励。


提档升级奖励,总部企业首次入选各类 500 强榜单给予最高 3000 万元一次性奖励。总部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并将其迁回我市,给予 500万元奖励。


人才激励奖补,对年薪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50 万元及以上的总部企业在宁高层次科技人才,根据其科技贡献情况给予每年最高 50 万元、总额最高 100万元奖励。


办公用房补助,总部企业在我市新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分别给予最高 500 万元和 200万元奖励。


此外,经认定总部企业,《计划》指出,还将提供建设用地支持、融资服务支持、通关便利支持、优先推荐支持等 4项服务举措。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