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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发布时间:2019-09-12

近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8月17日我省正式印发的《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进行专门解读。


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我省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当各类新业态层出不穷时,一些领域风险突出,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


根据国务院要求,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办法提出到今年底实现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逐步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了一年。


“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的行政检查都应双随机抽查,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俊胜表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解决了多头监管,有助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着力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我省于2016年建成贯通省、市、县三级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使用部门达3409个,交换市场主体信息2168.7万条。实施办法明确将该平台作为我省“双随机、一公开”基础工作平台,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时对接。王俊胜称,各地各部门将依托该平台实施“一单两库”维护、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随机抽取、检查表格打印、检查结果回填、检查计划和结果公示,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全部留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一公开”指的是结果公开,同时要对结果进行有效运用,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实施办法强调,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将抽查结果录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江苏”等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来源:江苏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