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落实《关于加快创新生态建设扶持科创型企业茁壮成长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独角兽培育工作,大力营造激励创新的热带雨林式生态,根据省科技厅有关工作部署,决定组织推荐一批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成立时间在2008年及之后;
3.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4.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获得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形成“三首”产品等,以及承担国家科技项目或平台建设的企业,估值可为7亿美元。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3.成立5年之内(2021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超过(含)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成立5~9年(2016~2020年成立)且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
二、组织推荐要求
1.申报企业请将《独角兽企业推荐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一式2份,于2026年6月22日下午17点前将纸质盖章件送至软件谷管委会3号楼(202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格式:汇总表excel、信息简表word、信息简表及附件pdf)报送至1838622145@qq.com。
2.对曾经入围江苏独角兽企业(不含潜在独角兽企业),直接纳入今年的独角兽榜单(不包括搬迁、经营不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需网上填报信息简表及诚信承诺书,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佐证材料。
三、其他事项
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对国内其他权威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可以优先纳入本年度独角兽榜单。
3.各设区市科技局牵头本辖区有关科技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
4.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有关金融机构,为组织推荐的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
四、附件

(扫码下载)
来源:科技创新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