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区发改委《关于推荐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向及要求
项目需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具备融资条件且具有融资需求。推荐项目将逐级推荐至省级母基金管理机构,省级母基金管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推荐至产业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
二、时间要求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摸排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确保应报尽报。项目推荐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本次为第三季度申报,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8月20日(下周二)下午17点前将电子申报表报送至谷产业发展部(同步发送盖章扫描件),后期每季度末20日前报送,逾期视为无项目。
联系人:李敏华 52887645
邮箱:1205675929@qq.com
附件:
1.市发改委《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2.区发改委《关于推荐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项目的通知》
3.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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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产业发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