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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软件谷各楼宇和载体业主、物业公司、租户企业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2-11

根据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第10号通告、《雨花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工作方案(试行)》(雨防﹝2020﹞2号)以及《雨花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业防控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增强全谷楼宇和载体业主、物业公司、租户企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的自觉性,现就防疫期间相关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各楼宇和载体业主为主体责任人,全面承担本栋楼宇和载体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负责督促和指导物业公司、租户企业严格遵守雨花台区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分割销售的楼宇由各业主按照产权范围承担疫情防控相关主体责任,遵守物业公司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楼宇和载体物业公司为具体责任人,受业主委托制定楼宇和载体的疫情防控方案,负责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管控,加强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加强疫情防控宣传等。


各租户企业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本企业防控方案,做好本企业人员排查及疫情防控,按要求及时向软件谷相关部门上报复工申请和疫情信息排查日报表等材料,以及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等工作。


二、安全有序复工


1.按照“严格管控、有序稳妥”的原则,物业公司、租户企业要优先安排在宁满14天的员工先行返岗;其他省外员工,回宁后一律居家隔离满14天后方可复工;凡湖北、温州等疫情特别严重地区员工,在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得回宁。


2.加强复工后核查。业主、物业公司、租户企业要主动承担各自责任,全力支持、协同配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复工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复工后工作秩序稳定。软件谷各部门、单位按照所分工的责任片区与楼宇及载体挂钩联系,对已批准复工的楼宇和载体开展抽查督查,对于擅自复工、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情形,将立即责令停工整改。业主、物业公司及有关租户企业需积极配合卫健委等部门做好相应的疫情处置工作。对于知情不报、瞒报、漏报、迟报的,一经查实,将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业主、物业公司、租户企业应严格按照《雨花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业防控工作指南》相关要求,落实好复工前、复工后、发现病例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必需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确保做到组织机构到位、防控预案到位、资金物资到位、健康排查到位、进出管理到位、环境消毒到位、日常管理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机构到位。由业主牵头建立由业主、物业公司、租户企业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安全、规范、有序复工。


2.防控预案到位。物业公司、租户企业须分别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人员管控、场所管控、应急处理、物资储备、宣传保障等内容。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实现人员全覆盖、措施无遗漏。


3.防控物资到位。业主、物业公司、租户企业须保障疫情防控必要的经费和物资,加强口罩、测温仪、消毒药水等疫情应对物资储备,并保证后续能够持续供应。


4.健康排查到位。建立健康申报制度,省外人员返宁前需按照南京市疫情防控第10号通告要求,关注“江苏疾控”官方微信号,主动进行健康申报。


5.进出管理到位。物业公司、租户企业应严格执行雨花台区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每栋楼原则上仅保留一个出入口,在出入口集中开展人员登记、测温等工作,每个楼宇出入口原则上至少安排一把测温设备。地下车库不允许直接进入楼宇,需统一经集中出入口测温后进出。做好出入口引导分流措施,维护测温秩序,避免人员聚集。督促进入人员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楼宇或载体。原则不允许外来人员(含拜访人员、快递、外卖人员等)入楼,若确有入楼需要,应严格核验并登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近期有无到过疫区或接触过相关人员等信息,经与楼内租户企业确认后方能放行,每天允许入楼外来人员数量应严格控制。要预留消防应急通道,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紧急情况可立即开启。


6.环境消毒到位。物业公司负责对楼道、电梯、空调、公用卫生间等公用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建立消杀工作台账,公用卫生间等应设置洗手设施或消毒用品,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应由专人负责每日不少于2次消毒,定期开窗通风。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7.日常管理到位。物业公司、租户企业要加强卫生健康教育,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摈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将国家及省、市、区相关防控要求传达至员工,宣传营造全员抗击疫情的良好氛围。减少载人电梯使用,停用六层及其以下楼层载人电梯使用。对于楼宇内公共会议室、休息室、会客室等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原则上不得开放,严禁举办培训、会议等聚集活动。设置食堂的楼宇或载体,应加强餐厅消杀管控,固定废弃餐盒投放及厨余垃圾定时定点回收,提倡错时用餐,不得允许人员集中就餐。妥善处理使用后口罩,在醒目位置设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安排物业人员定时、及时收集并处理,避免二次污染或被不法人员利用。


8.应急处置到位。制定发现疫情的应急处置方案,设置隔离留观室,对物业人员发现的、租户企业自报的疫情,第一时间报告区疾控部门进行处置,并及时向负责挂钩联系的软件谷责任部门、所在街道及社区报告。在接到疾控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自身员工、租户企业员工的相关通报后,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调查、消毒、处置等工作,协助督促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规范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对楼宇内已复工的租户企业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发现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立即指出并要求其整改,并及时报告挂钩联系的软件谷责任部门。


望广大楼宇和载体业主、物业公司、租户企业严格遵守,相互告知,相互监督。




中国(南京)软件谷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0日


根据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第10号通告、《雨花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工作方案(试行)》(雨防﹝2020﹞2号)以及《雨花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业防控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增强全谷楼宇和载体业主、物业公司、租户企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的自觉性,现就防疫期间相关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各楼宇和载体业主为主体责任人,全面承担本栋楼宇和载体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负责督促和指导物业公司、租户企业严格遵守雨花台区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分割销售的楼宇由各业主按照产权范围承担疫情防控相关主体责任,遵守物业公司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楼宇和载体物业公司为具体责任人,受业主委托制定楼宇和载体的疫情防控方案,负责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管控,加强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加强疫情防控宣传等。


各租户企业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本企业防控方案,做好本企业人员排查及疫情防控,按要求及时向软件谷相关部门上报复工申请和疫情信息排查日报表等材料,以及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等工作。


二、安全有序复工


1.按照“严格管控、有序稳妥”的原则,物业公司、租户企业要优先安排在宁满14天的员工先行返岗;其他省外员工,回宁后一律居家隔离满14天后方可复工;凡湖北、温州等疫情特别严重地区员工,在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得回宁。


2.加强复工后核查。业主、物业公司、租户企业要主动承担各自责任,全力支持、协同配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复工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复工后工作秩序稳定。软件谷各部门、单位按照所分工的责任片区与楼宇及载体挂钩联系,对已批准复工的楼宇和载体开展抽查督查,对于擅自复工、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情形,将立即责令停工整改。业主、物业公司及有关租户企业需积极配合卫健委等部门做好相应的疫情处置工作。对于知情不报、瞒报、漏报、迟报的,一经查实,将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业主、物业公司、租户企业应严格按照《雨花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业防控工作指南》相关要求,落实好复工前、复工后、发现病例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必需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确保做到组织机构到位、防控预案到位、资金物资到位、健康排查到位、进出管理到位、环境消毒到位、日常管理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机构到位。由业主牵头建立由业主、物业公司、租户企业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安全、规范、有序复工。


2.防控预案到位。物业公司、租户企业须分别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人员管控、场所管控、应急处理、物资储备、宣传保障等内容。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实现人员全覆盖、措施无遗漏。


3.防控物资到位。业主、物业公司、租户企业须保障疫情防控必要的经费和物资,加强口罩、测温仪、消毒药水等疫情应对物资储备,并保证后续能够持续供应。


4.健康排查到位。建立健康申报制度,省外人员返宁前需按照南京市疫情防控第10号通告要求,关注“江苏疾控”官方微信号,主动进行健康申报。


5.进出管理到位。物业公司、租户企业应严格执行雨花台区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每栋楼原则上仅保留一个出入口,在出入口集中开展人员登记、测温等工作,每个楼宇出入口原则上至少安排一把测温设备。地下车库不允许直接进入楼宇,需统一经集中出入口测温后进出。做好出入口引导分流措施,维护测温秩序,避免人员聚集。督促进入人员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楼宇或载体。原则不允许外来人员(含拜访人员、快递、外卖人员等)入楼,若确有入楼需要,应严格核验并登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近期有无到过疫区或接触过相关人员等信息,经与楼内租户企业确认后方能放行,每天允许入楼外来人员数量应严格控制。要预留消防应急通道,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紧急情况可立即开启。


6.环境消毒到位。物业公司负责对楼道、电梯、空调、公用卫生间等公用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建立消杀工作台账,公用卫生间等应设置洗手设施或消毒用品,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应由专人负责每日不少于2次消毒,定期开窗通风。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7.日常管理到位。物业公司、租户企业要加强卫生健康教育,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摈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将国家及省、市、区相关防控要求传达至员工,宣传营造全员抗击疫情的良好氛围。减少载人电梯使用,停用六层及其以下楼层载人电梯使用。对于楼宇内公共会议室、休息室、会客室等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原则上不得开放,严禁举办培训、会议等聚集活动。设置食堂的楼宇或载体,应加强餐厅消杀管控,固定废弃餐盒投放及厨余垃圾定时定点回收,提倡错时用餐,不得允许人员集中就餐。妥善处理使用后口罩,在醒目位置设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安排物业人员定时、及时收集并处理,避免二次污染或被不法人员利用。


8.应急处置到位。制定发现疫情的应急处置方案,设置隔离留观室,对物业人员发现的、租户企业自报的疫情,第一时间报告区疾控部门进行处置,并及时向负责挂钩联系的软件谷责任部门、所在街道及社区报告。在接到疾控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自身员工、租户企业员工的相关通报后,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调查、消毒、处置等工作,协助督促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规范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对楼宇内已复工的租户企业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发现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立即指出并要求其整改,并及时报告挂钩联系的软件谷责任部门。


望广大楼宇和载体业主、物业公司、租户企业严格遵守,相互告知,相互监督。




中国(南京)软件谷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