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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企业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2020-02-07


各单位: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雨花台区实际,组织制定《雨花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业防控工作指南》,请区内各企业遵照执行。


一、企业责任落实


(一)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内部实行群防群治,化小工作单元,优化工作流程,倡导远程办公,减少人员集聚,职工错峰返岗,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组,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并将方案报备所在街道(园区)、软件谷战发局。要明确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联系人。


(二)企业要主动掌握员工情况,做好日报工作。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每天监测记录体温及健康状况。出现体温≥37.3℃(腋温)、干咳等症状员工,必须带好口罩,联系救护车到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复工企业要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填报《雨花台区企业防疫信息排查表》,并报备所在街道(园区)、软件谷战发局。


(三)各企业要加强对复工生产人员的管理,向职工发布防控相关信息,对员工节日期间行程去向逐一询问。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宁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野生动物等情况。


自疫区返厂员工,以及对复工前两周内去过湖北和温州、途经湖北和温州、以及与湖北和温州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必须实行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如有发热等症状立即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隔离期满后,经医务人员检测,凭解除隔离通知书方能上班。


(四)如因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引起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群体性事件,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物资准备: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有集体宿舍的单位需配备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


二、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建立健康申报和职工晨午检制度。企业内部职工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询问健康状况。有班车的单位应在上班车前进行测量。工作场所作业员工需全部佩戴合格口罩上岗,并按岗位要求落实劳动防护各项规定。


(二)集中居住职工企业实行封闭管理,未集中居住的固定上下班路线或自驾车,避免交叉感染。


(三)利用单位宣传栏对全体员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个人防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车间、班车、会议室、电梯、宿舍、食堂等各类公共区域设置消毒设施并定期消毒。停止六层及其以下楼层载人电梯使用,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五)企业一律停止集中就餐,采用盒饭方式分送员工。饭堂工作人员落实口罩、手消毒等措施。讲究卫生,吃熟食,不提供、不加工野味等来源不明食材,合理营养,保障健康。


(六)企业一律停止展览、展销、人才招聘及其他聚集性会议、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


(七)关闭企业内部网吧等娱乐场所。


(八)单位来访人员管理,制定单位外访来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访客如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立即隔离。


(九)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


(十)疫情导致人员不足不能保证正常生产且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一)室内空气消毒


首选通风,可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不宜开窗通风的,每日至少要对室内空气消毒1~2次。空气消毒可使用紫外线灯(注意:无人状态下),安装量要不少于1.5W/m3,安装高度为1.8m~2.2m,照射时间至少30分钟;也可使用紫外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二)手部消毒


如未接触高危人群,可采取流水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接触到污染物,可用0.5%碘伏溶液,擦拭2遍,作用1~3分钟;也建议选用含氯或过氧化氢类的免洗手消毒剂涂擦,自然干燥。


(三)公共场所室内环境消毒


室内地面每天至少湿拖1~2次;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手扶梯扶手、桌椅、柜台等表面至少每天消毒一次,可用250~500mg/L含氯消毒液或1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15~30分钟。


(四)公共餐具消毒


重复使用的餐(饮)具一餐一用一清洗一消毒,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集中消毒,主要采用煮沸消毒或流通蒸汽消毒至少15分钟。消毒后的餐(饮)具不可再用抹布重新擦抹,要存放在清洁密封的容器内,以免再次污染。


(五)公共卫生间消毒


洗手池、便池等每天清洗并消毒。抹布、拖把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可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作用30~60分钟,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四、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相关工作


(一)在接到疾控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员工的相关通报后,尽快配合疾控部门开展调查、消毒、处置等工作。


(二)协助督促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规范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复工后将实行督查抽查,如发现防控、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立即关停整改。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52873890


软件谷管委会,电话:52887700


雨花街道,白天电话:52355795;晚间电话:52885703



各单位: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雨花台区实际,组织制定《雨花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业防控工作指南》,请区内各企业遵照执行。


一、企业责任落实


(一)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内部实行群防群治,化小工作单元,优化工作流程,倡导远程办公,减少人员集聚,职工错峰返岗,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组,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并将方案报备所在街道(园区)、软件谷战发局。要明确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联系人。


(二)企业要主动掌握员工情况,做好日报工作。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每天监测记录体温及健康状况。出现体温≥37.3℃(腋温)、干咳等症状员工,必须带好口罩,联系救护车到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复工企业要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填报《雨花台区企业防疫信息排查表》,并报备所在街道(园区)、软件谷战发局。


(三)各企业要加强对复工生产人员的管理,向职工发布防控相关信息,对员工节日期间行程去向逐一询问。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宁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野生动物等情况。


自疫区返厂员工,以及对复工前两周内去过湖北和温州、途经湖北和温州、以及与湖北和温州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必须实行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如有发热等症状立即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隔离期满后,经医务人员检测,凭解除隔离通知书方能上班。


(四)如因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引起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群体性事件,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物资准备: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有集体宿舍的单位需配备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


二、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建立健康申报和职工晨午检制度。企业内部职工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询问健康状况。有班车的单位应在上班车前进行测量。工作场所作业员工需全部佩戴合格口罩上岗,并按岗位要求落实劳动防护各项规定。


(二)集中居住职工企业实行封闭管理,未集中居住的固定上下班路线或自驾车,避免交叉感染。


(三)利用单位宣传栏对全体员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个人防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车间、班车、会议室、电梯、宿舍、食堂等各类公共区域设置消毒设施并定期消毒。停止六层及其以下楼层载人电梯使用,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五)企业一律停止集中就餐,采用盒饭方式分送员工。饭堂工作人员落实口罩、手消毒等措施。讲究卫生,吃熟食,不提供、不加工野味等来源不明食材,合理营养,保障健康。


(六)企业一律停止展览、展销、人才招聘及其他聚集性会议、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


(七)关闭企业内部网吧等娱乐场所。


(八)单位来访人员管理,制定单位外访来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访客如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立即隔离。


(九)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


(十)疫情导致人员不足不能保证正常生产且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一)室内空气消毒


首选通风,可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不宜开窗通风的,每日至少要对室内空气消毒1~2次。空气消毒可使用紫外线灯(注意:无人状态下),安装量要不少于1.5W/m3,安装高度为1.8m~2.2m,照射时间至少30分钟;也可使用紫外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二)手部消毒


如未接触高危人群,可采取流水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接触到污染物,可用0.5%碘伏溶液,擦拭2遍,作用1~3分钟;也建议选用含氯或过氧化氢类的免洗手消毒剂涂擦,自然干燥。


(三)公共场所室内环境消毒


室内地面每天至少湿拖1~2次;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手扶梯扶手、桌椅、柜台等表面至少每天消毒一次,可用250~500mg/L含氯消毒液或1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15~30分钟。


(四)公共餐具消毒


重复使用的餐(饮)具一餐一用一清洗一消毒,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集中消毒,主要采用煮沸消毒或流通蒸汽消毒至少15分钟。消毒后的餐(饮)具不可再用抹布重新擦抹,要存放在清洁密封的容器内,以免再次污染。


(五)公共卫生间消毒


洗手池、便池等每天清洗并消毒。抹布、拖把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可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作用30~60分钟,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四、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相关工作


(一)在接到疾控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员工的相关通报后,尽快配合疾控部门开展调查、消毒、处置等工作。


(二)协助督促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规范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复工后将实行督查抽查,如发现防控、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立即关停整改。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52873890


软件谷管委会,电话:52887700


雨花街道,白天电话:52355795;晚间电话:52885703